人民日报|中国社会创业者多为30岁以上高学历者,亟待明确法律身份

发布者:凌家慧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500

社会创业作为一种新型创业形式,强调运用可持续手段创新性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是当下应对双碳气候变化,实现共同富裕和解决社会民生短板的重要途径。为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创业最新动态,促进我国社会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牵头联合相关机构,开展了中国社会创业专项调查,日前首次在第三届中国社会创业研究论坛上发布。

报告在整合已有调研基础上,收集了全国626家社会创业企业样本,对中国社会创业者和社会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全景扫描,精确识别当前社会创业发展难题,并据此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志阳教授在论坛上介绍当前社会创业现状

报告显示,随着近年来大众对于社会问题参与意识的提升以及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地方政策的出台,我国社会创业呈现迅猛发展状态,在新发展阶段突出社会问题解决和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报告发现,当前中国社会创业者具有如下典型特征:(1)社会创业者女性比例少于男性,但显著高于商业女性创业者比率;(230岁以下的年轻群体社会创业参与度不高;(3)社会创业者以高学历群体为主;(4)绝大多数社会创业者拥有社会和商业双重背景。

总体看,中国社会创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包容性发展需要。当前社会企业呈现如下显著特点:(1)社会企业更多采取工商注册企业的方式,这也和缺乏社会企业注册形式有关;(2)主要分布于北上广深成等地;(3)行业分布多样,以弱势群体帮扶和教育行业最集中;(4)社会企业普遍缺乏投资资金进入。

 

中国社会企业的注册形式(N=626

中国社会企业的行业分布(N=551

报告提出了促进中国社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应建议: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发展公益创投、ESG投资、影响力投资等新金融形态发展,并对投资社会企业行为予以低息补贴或优惠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采取减税减租、政府购买服务、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失败补助等措施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尽快明确其法律身份,完善与社会创业相关认定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创业者的合法身份,界定社会企业发展的空间,使其运行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厚植社会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发展高校社会创新创业教育,为推动社会创业培养未来生力军。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 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