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299

为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开展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以下简称奖教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

5、学生在校期间内未受过处分,教师在任教期间未出现教学事故。

(二)所涉及成果认定时间均为2021-2022年(1月-12月)。

二、奖项设置

1、学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创新创业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2)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战略具有先导性、引领性且已注册公司;3)创新创业事迹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职能部门表彰的各类“双创”荣誉(个人荣誉)

2、学生创新创业研究奖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和报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论文、智库文章;2)创新创业相关科研项目课题,做出较大贡献;3)参与创新创业教材建设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创新创业评选对象为从事创新创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校内教师治学严谨、师德高尚积极投身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讲或承担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入选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或一流课程,为学校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2)承担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取得新突破、成果3作为指导教师,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项目;4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在重要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以上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奖: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创新创业服务管理、活动组织、项目挖掘及培育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单位管理人员。参选个人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1)组织或承办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或学科竞赛并取得明显成效;2)推动所在单位创新创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3)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并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荣誉;4)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5、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奖:评选对象为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或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二级单位。参选集体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1)组织承办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或学科竞赛成效明显,或面向全校举办重要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2具有完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和激励制度,切实推动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有效落地3)集体中有学生个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在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荣誉;4)集体中有教师或教师团队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效;5)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出特殊贡献

、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集体、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提交材料,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公示及颁奖事宜等,将另行通知。

1.申请者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者应于20221220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创业中心205室(电子版同时发至sei@mail.sh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选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于学期末确定奖教奖学金获奖名单。

3.公示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对已获奖的学生与教师,如经认定有上述行为的,将追缴奖金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徐老师 35081892 

            何老师 

创业学院

学生处

2022129日

 

 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申请附件.docx